刑事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律师的价值何在?
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刑事拘留,发生在侦查阶段,这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处于公安机关完全控制下的开始阶段,也是案件证据收集、固定的主要阶段。
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仅有324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
近年来中国法院无罪判决率极低,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披露的数据统计,2018年中国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约为0.057%。
从数据可以看出,我们可以很直观地认识到目前全国不批捕、不起诉、宣判无罪的现实状况。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程序每推进一步,以无罪处理的可能性都会大幅降低。
接下来,风远小编将详细展开刑事辩护律师在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以及主要作用。
立案、接受委托
对于律师来说,一个案件的开始,始于当事人的委托。在这个阶段,律师需要做的工作是:了解清楚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关押的地点、侦办的警官以及管辖的检察院和法院。在签署委托之后,将授权委托材料发给侦办公安局、侦办检察院,让公检知道,该案的辩护律师已经介入。
也许有人会问,这交授权材料给公检有什么用?首先,让公检知情律师介入,可以有效传达辩护律师对案情的看法,深入与公检人员的探讨。其次,律师的介入,会使得刑事侦查更合规,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最后,无论是律师会见,还是想要了解案情,授权材料交付给对方都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刑事拘留阶段
在刑事拘留阶段,由于辩护律师没有阅卷权,无法直接接触案卷,主要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等相关人员或公安机关接触来了解案情,并且通过自身经验和常识作出判断。
无论采取何种路径,辩护律师的目标都是通过合法手段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期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
1.与嫌疑人会见,通过会见了解案件的情况,同时了解公安侦查进度;
2.了解在案证据,寻找有争议的证据。这个了解的途径可以是通过会见嫌疑人,可以通过公安扣押的材料反向推理。
3.起草【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起草该文书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文书检索、案例检索,尽量找到同地区法院、同罪名、同犯罪情形的裁判案例。
侦察调取阶段
如果【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没有得到检察官的同意,检察院就会同意批捕。公安就进入到证据侦查调取阶段,将有更多时间进行证据取证和固定。在这一阶段,律师能做的事情,仍然是及时的会见嫌疑人,及时通过嫌疑人在公安、检察官的审讯中了解到案件情况。同时,律师也会增强与主办警官对争议证据的探讨。
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期限终结,公安将整个在案证据全部移送给检察院,并书写起诉意见书,这意味着进入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律师可以阅卷,查阅在案的所有证据。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侦查事实、侦查证据,并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审查,着手准备庭审的质证书、辩护词。
此外,这个阶段仍然需要通过阅卷起草【不予移送起诉法律意见书】。通过对在案证据的说理,对在案事实的说理,阐明嫌疑人不构罪;或者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都需要通过对在案证据的审查、论证。
法院审理阶段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会提起公诉,案件就到了法院的审理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起草辩护词和质证书。
此外,还需要搜索该法官的类案判决,通过对该法官以往案件的判决轻重情况,参照分析此案的情况。注重审查此案与彼案的不同之处,注意搜集嫌疑人可以减轻罪行、应当减轻罪行的证据。
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就是开庭审理阶段,庭审辩护的出彩并不取决于庭审中出庭工作,而是取决于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在庭上,律师会根据庭前的准备有秩序的展开辩护。
判决执行阶段
最后就是出判决后执行阶段。有罪判决作出以后,被告人就会被发往监狱完成关押任务,如果剩余的刑期较短,一般而言就会留在看守所。
此时律师工作就基本落下帷幕。但是考虑到种种因素,大多数家属在判决以后仍然不能探望被告人,家属会有担心、惶恐和焦虑等情绪,此时的辩护律师还需要对被告人的家属进行心理疏导等工作。
以上就是一个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还要提醒的是:“黄金三十七天”,机不可失。当事人一旦遭到刑事拘留,家属应当尽早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辩护,争取使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或者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
- 国中水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索赔仍持续征集中
- 思创医惠索赔进展,12月新立案23人,索赔征集中
- 方燕律师荣获上海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征收)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优秀委员奖
- 无罪释放了还会翻案吗
-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 上班路上被车门撞到属于工伤吗
-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能赔偿多少钱
- 哪个部门解决工伤赔偿
- 国中水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索赔仍持续征集中
- 以案说法丨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 转错钱后对方不退还怎么办
- ST卓朗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公司可能被强制退市第十三次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挪用公款罪的定义、要件、表现、责任及预防
- 合纵科技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预告,索赔征集中
- 新迅达最新索赔消息,收立案告知书,投资者或可索赔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