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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装修公司逾期完工,能没收他保证金吗?

发布日期:2023-06-14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一定,看逾期完工的原因,如果是装修公司单方违约才可以,如果不是就不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认定装修公司确有逾期完工的行为,但原因是因为有增加工程量、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最终认定逾期完工不属于违约行为,发包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没收保证金。

判决书节选:
关于某装修公司应否就案涉工程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某装修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建设单位一栏亦有某农贸公司方工作人员卢某的签名,故应认定某装修公司已于2019年12月9日完工。合同约定案涉工程应于2019年11月28日完工,后双方协商延长竣工期限至2019年12月1日,故案涉工程确存在逾期竣工的事实。但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可知,案涉工程存在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等情况,且某农贸公司亦存在工程进度款迟延支付的事实,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是某装修公司的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综上,本院对于某农贸公司主张某装修公司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主张不予采纳,对其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某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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