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广州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的多久?

发布日期:2023-06-12    作者: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解答:由法院确定,一般是15天,从收到起诉状开始计算。过后庭审时
或做笔录时法院如认为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供证据的,可以重新再确定举证期,一般开庭的时候就会问你几天能提供,然后记录在笔录里。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