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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涉嫌网络诈骗罪 律师辩护成功无罪释放

发布日期:2023-04-24    作者:肖小勇律师
一、基本案情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前川街的秦某某经他人介绍于2018年4月6日入职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郭茨口的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一职,至案发前仅工作36天,尚未清晰了解公司的运营方式及性质。在组长的指示下工作,每日添加微信好友,与他人聊家常,推荐公司赌博网站。2018年5月19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法定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局作出决定:证据不足对其予以释放。


二、代理过程
肖小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刻研究相关案例、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会见了嫌疑人秦某某,初步了解案件的事实经过,并针对案件情况及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取保情况,及时跟进。秦某某家属心情急躁,办案律师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情绪,家属对办案律师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三、代理意见
一、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主观恶性很小,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并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所得。
三、犯罪嫌疑人秦某某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很小。


四、争议焦点
案件涉及面广,受害人多、同案犯多,时间紧迫,能否争取春节前予以释放


五、律师点评
本案中虽然案件涉及面广,受害人多、同案犯多,时间紧迫,但办案律师通过直接跟办案警官沟通,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度、取保情况,及时跟进,得知释放的确切时间后马上通知家属,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跟家属沟通案件进度,安抚家属的急躁情绪,最后成功在春节前成功争取无罪释放,家属对办案律师的办案质量、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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