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建议作不起诉决定意见书
关于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
建议作不起诉决定意见书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接受马某某本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的辩护人。经过与马某某本人及其近亲属的沟通以及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辩护人对本案涉及的案件事实有了详细的了解。
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及证据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辩护人认为涉案纠纷的发生事出有因,马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建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理由如下:
1、马某某与XX矿业公司之间存在拆迁安置纠纷尚未解决,涉案纠纷的发生事出有因。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马某某的户籍地为XX县,全家人数代居住于此地。2017年,XXXX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XX矿业需要征占马某某家的房产、土地。自2021年2月份开始,因双方未就拆迁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多次发生冲突,公安机关也多次到场处理。由于XX矿业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支付拆迁安置费用的义务,双方之间关于征地拆迁安置的纠纷至今没有解决。
马某某实施涉案行为事出有因,当时双方纠纷尚未解决。在XX矿业工作人员未经同意闯入马某某家中进行拍摄时,马某某基于维护全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实施的涉案行为,属于私力救济行为;在双方参与纠纷人员、财力物力悬殊的情况下,马某某一方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更严重,马某某的涉案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本案中,侦查机关关于“马某某多次无正当理由阻拦XX矿业施工”的认定,且与客观事实不符,马某某与XX矿业之间的征地拆迁安置纠纷尚未解决。马某某的涉案行为事出有因,并没有主动寻求扰乱社会秩序的目的及动机。
2、XX矿业对涉案纠纷的发生及激化均有明显过错,对马某某定罪量刑时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马某某本人的陈述以及卷宗材料显示,涉案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双方对拆迁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引起的。马某某家门前的水沟是历史形成的,在雨季承担排涝泄洪的功能,水沟被填平势必会对马某某一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案发时,XX矿业在双方尚未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欲单方将水沟填平用于通行,势必会引起马某某一家的阻拦,对涉案纠纷的发生及激化具有明显的过错。XX矿业提前安排工作人员携带摄像机对冲突现场进行拍照的行为,也能够证实XX矿业在案发前也预料到双方之间会发生冲突。公安机关对XX矿业四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也足以证明其对涉案纠纷的发生及激化均有明显过错,且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可。XX矿业对涉案纠纷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对最终的后果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应当在对马某某定罪量刑时从轻处罚。
3、马某某的涉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本案中,侦查机关认定马某某的涉案行为仅为停车堵路、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将对方的摄像机摔坏等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果;双方发生纠纷的场所,位于龙凤沟里村北沟,案发时只有马某某一家在此居住,平时没有其他人员、车辆通行,涉案纠纷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相较于一般的有预谋、犯罪手段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暴力性犯罪行为,本案的犯罪情节相对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4、马某某系初犯、偶犯,没有再次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目的及动机,人身危险性不大。
马某某自幼便在当地生活、工作,平时工作态度认真、积极;马某某的成长、生活环境良好,家庭结构完整。马某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亦无任何不良嗜好,本次涉嫌犯罪系初犯、偶犯,没有再次主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及动机,人身危险性不大。
5、马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且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给予更大的从宽、从轻幅度。
在本案中,马某某到案后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办案活动,在屡次讯问中均能如实供述所知的全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并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照《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的规定,在对马某某量刑时可以给予更大的从宽、从轻幅度。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马某某的涉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具有认罪态度好、初犯、偶犯等多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考虑到被害人对涉案纠纷的发生及激化具有明显过错,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诉讼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对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致
XXX县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
年 月 日
- 赌博网站代理犯罪研究(二):如何从口供入手争取无罪
- 赌博网站代理犯罪研究(一):如何从代理账号入手争取无罪
- 以“返利”为名冒充记者行骗 被告人获刑五年有余并处罚金
-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贷款诈骗罪典型案例
- 高密市法院办理的盗窃石油案件
- 潍坊寿光关于“救助义务”纠纷的刑事辩护案例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一):从代理账号入手争取无罪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