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民事主体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资格)与行为能力(辨认、控制)
(1)胎儿与死者
①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三种情况:
A、胎儿为活体,则应留份属于婴儿,由监护人母亲保管;
B、胎儿为死胎,应留份失去意义,按法定继承分配给其他继承人;
C、胎儿出生后旋即死去,该应留份转化为婴儿的遗产,由其母亲继承
(遗嘱继承也同样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否则遗嘱部分无效)
② 胎儿受到侵害,如果胎儿流产的,视为对母亲的伤害,死胎是不能要求赔偿的,而胎儿如果存活,但由于伤害导致畸形,则可以要求赔偿胎儿和婴儿的关系如同设立中的法人和成立后的法人(同一体说) 法 律教 育网
③ 出生时间:注意有先后顺序: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证明
④ 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推定死亡,侵犯死者名誉的由近亲属按亲等顺序去维护(先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没有的,则是其他近亲属)
注意:⑴此时侵犯的不是死者的名誉权,而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⑵起诉时近亲属应以自己的名义做原告,所获赔偿直接归属原告
⑤ 并不是任何的人身权都随人的死去而丧失,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的人身权就是例外。
⑥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特殊权利能力
结婚年龄:男22周岁 女20岁。年满16周岁才能签劳动合同
(3)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4)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不满10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A、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以内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B、其他行为均无效;
C、如果订立合同,合同本身不能成立;
(5)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后果的精神病人。
A、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以内的有效;
B、超出能力范围实施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男孩买了钻戒送给小女孩——效力待定——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
C、超出能力范围实施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
注意:行为能力的适用范围仅仅限于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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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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