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否当庭拍照、复印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发布日期:2022-11-26 作者:张颖律师
允许庭审笔录拍照或者复印,有利于强化庭审规范化。庭审是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关键,是法官形成内心确信的必经阶段,也是诉讼活动中的中心环节。通过当事人拍照或者复印庭审笔录,可以进一步将庭审至于阳光之下,推进庭审公开,倒逼法官进一步建立健全庭审行为规范,严格开庭、调查、辩论等工作标准,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庭审公正、高效、有序运行,有利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庭审规范化
拍照或复印庭审笔录具备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综上,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案件,庭审笔录只是审理过程的记录,不存在泄密的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庭拍照、复印庭审笔录。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员工无重大过失 用人单位追偿能否被法院支持?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
-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
- 工资与劳务费的区别
- 工资与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 控告老赖“拒执罪”的三种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