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是意思表示。
3.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关系。在以商品经济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民法上,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使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得到最为充分的表现,其原因:
(1)民事法律行为最一般地抽象和概括了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各种交换行为的基本特征,即一切财产交换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尊重当事人的意志的基础上,从而确定了各种民事活动的一般准则。
(2)法律行为制度,使商品经济关系的本质属性(即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和意志独立)在民法上获得了最适宜的表现形式。法律行为制度集中强调了对行为人独立的真实意志的法律保护,从而使民法的本质得以充分的显现。
(3)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直接获得法律上的效力为特征。即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及其内容,完全取决于行为人的自愿选择,从而集中体现了民法规范所具有的任意性特点。法律 育 网
4.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⒈ 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其想要发生民事后果的内心意志,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专指发生民事后果的内心意愿。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表意行为",即必须有行为人表达自己意愿的行为。这种表意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行为人的行为所体现的意志之间具有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能够充分体现民事主体自愿追求某种民事后果的主观意志的行为,而法律通过赋予民事主体的愿望以法律效力,使民事主体的愿望得以实现。
民事主体想要发生民事后果的内在愿望,必须采用明确的外部表现方式,才能为他人所了解,才能在客观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意思表示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⒉ 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为要素。
民事后果,是指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两个层次的内容:① 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引起预期的民事后果为目的而自愿实施的行为。②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
5.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按当事人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的不同条件,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
(2)按行为有无对价,分为:有偿行为、无偿行为。
(3)按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须交付实物,分为:诺成性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5)按行为内容上的主从关系,分为: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6)按行为有无独立的实质性内容,分为:独立行为、辅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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