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文书 >> 行政执法文书 >> 查看资料

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接受转送的法制工作机构):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      
             ,于   年   月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应当由你机构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给你机构。
年   月   日
  (法制工作机构章)
附:
  1、行政复议申请书    份
  2、有关材料    份
抄送:申请人   份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