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文书 >> 行政执法文书 >> 查看资料

行政复议责令书(一)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行政复议责令书(一)

  (被责令机关):

  (申请人)因不服            , 于  年  月  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不予受理。本机关审查后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由你机关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你机关收到本责令书后5日内受理。
  接到本责令书后仍不受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09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