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工商登记 直接责任人担责
发布日期:2015-09-10 作者:金牌律师团队律师
2012年11月5日,某建筑公司与曹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某建筑公司旗下装修项目承包给曹某经营,并拟定以“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名称对外开展业务,且“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某,但公司负责人为曹某,并由曹某全权经营管理,股东利润分配某建筑公司可享受4%净利润提成。2012年11月13日,曹某与万某及其丈夫蒋某共同经营的“耒阳弘源新南悦陶瓷”店签订《产品代销合作协议》, 为万某代销陶瓷。2012年11月17日至2013年1月27日期间,曹某在某建筑公司旗下装修项目中向万某采购装饰材料共计货款12160元未付。2013年6月2日,曹某向万某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6月2日至2013年7月6日之前结算“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所有材料商的材料款。到期后因曹某未按承诺付款,万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曹某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曹某以“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装饰业务,而该公司未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且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某又担任该公司拟定法定代表人,故某建筑公司和曹某均是以“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49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因此,某建筑公司和曹某对以“耒阳市某装饰有限公司”名义进行的经营活动应共同承担民亊责任。综上,原告万某诉请被告某建筑公司和被告曹某连带支付货款1216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耒阳市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能否依据股权激励协议中的赠与表述将其认定为赠与合同
- 通过直播平台电商产品获取订单后销售个人信息违法构成数据犯罪
- 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罪时保证人的责任认定
- 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叶宏滨与吴良好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天际国际集团公司(Skyline International Corp.)申请扣押“尼莉莎”轮(M/V NERISSA)案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家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
- 以网贷居间服务为名行非法集资、放贷、保理之实的借款合同无效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追诉后,借款人应当继续还本、付息吗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追诉后,出借人收取的利息应当退还吗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立案的,对“按合同还款”的三个灵魂拷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被刑事立案的,依法还款、按合同还款,选哪个呢
- 银行、担保、保险公司联合欺诈,总还款额与本金之比高达160.82%
- 电商代运营服务最后沦落为合同诈骗罪的刑法评价案例简析
- 非法经营罪
- IGW公司运营的“火石计划”虚拟数字货币IGC投资项目不受法律保护
热门文章
- 乱开发票可致犯罪
- 使用不同手法实施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与刑罚适用 ——上海二中院判决陈庆宝等人信用卡诈骗案
- 从一起案例看公司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冲突问题
- 法人代表擅自处理公司财产行为是否有效
- 罗森伯格亚太电子有限公司诉李勇、张卫星、李诚、刘欣华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 个人如何申请支付宝,微信等接口——代申请支付接口成功。
- 《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破产案件如何审理
- 福利企业骗取税收优惠行为法律定性分析
- 贵州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公司诉湖南华越食品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判决书
- 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应属劳动者集体共有?
- 公司未工商登记 直接责任人担责
- 股权转让未缴个人所得税,转移财产逃避追缴获罪
-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区别与认定
- 为某集资诈骗犯罪一案成功辩护
- 公司对违规员工的处理决定不得超过必要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