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纳税缴费 >> 查看资料

代理关系的终止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机构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代理机构被注销资格;
  3.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代理机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四)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09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