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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国手续程序(部里组团)(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条件 申请出国人员应提供的文件资料:国家部局任务批件、国家部局任务通知书,复印四份。

  办事流程

  1.申请人员填写“江西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审核表”,交由我处审核盖章后,送分管厅长审核,亲笔签名后,盖厅章;复印四份;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盖厅章复印二份;
  
  2.将国家部局任务批件,通知书,申请、审批表,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涉外处(5楼),涉外处三天内出具“政审申请表”;
  
  3.将国家部局任务批件,通知书,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和政审申请表交由厅人事处办理政审手续,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式四份;
  
  4.“审查批件”交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涉外处,出具“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复印十份(交费5元),六份交涉外处,四份备用;
  5.申请人员持省政府确认件去省国家安全局接受安全保密教育,省国家安全局出具“保密教育单”;
  
  6.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涉外处交纳有关费用(保险费70元、护照工本费100元、押金500元),出具保险单和押金收据;将国家部局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厅人事处政审批件、省安全厅保密教育单、保险单、平光黑白小二寸近照2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涉外处,申请护照。正常情况下,三天内领取护照;
  7.出国回来后20天内提交考察报告存档,返还护照,领取押金,延期扣押金。

  责任部门 省林业厅

  办事地点 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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