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辉聚众斗殴一案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张鹏律师
2005年6、7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曹辉和李某某、吴某某(二人已判刑)等人在信阳市回郭镇“三五烩面城”吃饭时发生争执,双方约定打架。当天下午,李某某持刀带领吴某某、李某某(已判刑)等二十余人乘车到信阳市回郭镇化肥厂桥头,曹辉持钢叉带领十余人赶到现场持械斗殴,李某某的右手被曹辉持钢叉刺伤。经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李某某的损伤为软组织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定】
被告人曹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李某某的陈述、证人李某某、李某某、付某某、邵某某、杨某某等人的证言,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破案报告、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律分析】
被告人曹辉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曹辉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赌博网站代理犯罪研究(二):如何从口供入手争取无罪
- 赌博网站代理犯罪研究(一):如何从代理账号入手争取无罪
- 以“返利”为名冒充记者行骗 被告人获刑五年有余并处罚金
-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贷款诈骗罪典型案例
- 高密市法院办理的盗窃石油案件
- 潍坊寿光关于“救助义务”纠纷的刑事辩护案例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一):从代理账号入手争取无罪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热门文章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