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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规划审批数字报建的通知(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2004年5月1日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数字报建的基础上,我局将于2005年9月1日起在规划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市政工程与临时工程除外)全面推行数字报建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从2005年9月1日起,凡进行设计方案、施工图报建的项目(包括首次报建与续报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均应按我局规定的要求和格式规范提供相应的数字文件或扫描文件,否则我局各报建窗口将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和格式规范详见我局网站(网址//www.njghj.gov.cn/)的相关内容。

2. 为确保规划审批数字报建工作的顺利推行,我局将于2005年8月8日至12日连续举办5期培训班,每期一天。其中,8、9、10日为设计单位培训班,11、12日为建设单位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8月5日前向我局报名,以便统一安排培训工作。具体报名方式及培训内容详见附件。

3. 为方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使用,我局免费提供“南京市规划局规划审批数字报建辅助设计系统” 软件的网上下载和技术咨询服务,网址同上。由外地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其下载并使用该软件,并按要求提供数字文件。

4. 全面推行规划审批数字报建后,我局将在规划审批各阶段提供外部条件、用地红线、要点红线、规划设计要点、方案审查意见等材料数字文件的光盘刻制服务,并使用专用光盘。

5. 全面推行规划审批数字报建后,凡有故意瞒报、漏报、错报指标,修改地形图、外部条件,错标图形实体属性,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等行为的,一经核实,我局将视情节轻重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采取退卷、发函警告、网上公告、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年检考核内容等制裁措施。

特此通知。

南京市规划局

    200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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