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其他 >> 查看资料

工商举报(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登记受理群众提供的工商举报
法律依据
《深圳市12315/12358统一接听登记若干规定》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来电、留言、传真、邮件、来信、来访、网上投诉、转交等。 
条  件
申诉举报机构受理如下违法行为的举报:
(一)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举报;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
(四)对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举报;
(五)对违反广告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
(六)对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
申诉举报机构受理有关部门转交的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申请材料
受理人员应当记录举报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违法行为及时间、地点,涉案物资、物品的数量、存放地点及运输线路等情况。
举报人不愿意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得强行要求举报人提供。
举报人要求回复的,需提供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12315/12358申诉举报中心
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各处室、分局、工商所
程  序
一、登记 二、审核 三、转派 四、受理 五、处理 六、反馈 七、结案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表格下载

工商举报表格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