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变更(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8:30-16:00(周五8:30-11:30)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受理后10分钟左右办结。 |
申办对象资格: | 持证人办理区域变更的,需经转入的交巡警支(大)队审批确认;持证人需办理其它变更的,应提供变更依据和凭证。符合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申办手续: | 1、到管辖地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本人《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变动申请表》 3、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变更,须出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相应变更内容户籍证明、户口簿。 4、驾驶证及《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审验记录有效。 5、办理管理区域变更,由转入的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在《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上加盖业务监理章。 6、非营运变更营运,须持有本人的出租车准营证及复印件,可不用数码照片。 7、对持有准驾驶车型A、B驾驶证的变更为C证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变动申请表》。 |
办理程序: | 驾驶证变更由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受理。驾驶证区域变更,先由交巡警支(大)队同意确认,再到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办证窗口审核、制证、发证;如手续不全,开具告知单,保证二次办结。按规定受理后,将变更内容输入电脑档案移送档案科,及时发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①过户手续费总共为10元; ②变更 15元 沪价费(1994)第264号; ③证件手续费5元 沪价涉(92)191号。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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