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交通旅游 >> 查看资料

驾驶证变更(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办理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6:00(周五8:30-11:30)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受理后10分钟左右办结。
申办对象资格: 持证人办理区域变更的,需经转入的交巡警支(大)队审批确认;持证人需办理其它变更的,应提供变更依据和凭证。符合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申办手续: 1、到管辖地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本人《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变动申请表》

3、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变更,须出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相应变更内容户籍证明、户口簿。

4、驾驶证及《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审验记录有效。

5、办理管理区域变更,由转入的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在《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上加盖业务监理章。

6、非营运变更营运,须持有本人的出租车准营证及复印件,可不用数码照片。

7、对持有准驾驶车型A、B驾驶证的变更为C证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变动申请表》。
办理程序:   驾驶证变更由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受理。驾驶证区域变更,先由交巡警支(大)队同意确认,再到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办证窗口审核、制证、发证;如手续不全,开具告知单,保证二次办结。按规定受理后,将变更内容输入电脑档案移送档案科,及时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①过户手续费总共为10元; ②变更 15元 沪价费(1994)第264号; ③证件手续费5元 沪价涉(92)191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