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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手续(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
办理地址: 上海市浦东沪南路2638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8:30-16:00(周五8:30-11:30)
办理时限: 手续齐备,一个工作日办结。
申办对象资格: 机动车因维修、停用等原因需办理停驶手续;停驶车辆如需要恢复行驶,必须在停驶1月后,才准予复驶(注销(报废)则不受此限制)。
申办手续: a、车辆停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一张带号牌的车辆照片。停驶车辆若遗失号牌或行驶证,须同时办理补号牌或补行驶证。

b、车辆复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停驶凭证》,一张带号牌的车辆照片。
办理程序:   办理机动车停驶手续时,应收缴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表(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签发《机动车停驶凭证》,由车主保存,作为今后车辆复驶、转籍、报废、注销时的凭证。办理机动车复驶手续时收缴《机动车停驶凭证》或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最后由发证部门将有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牌照、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
收费标准及依据: 停驶(复驶)手续费5元,沪价涉(92)第191号。
办理依据: 公安部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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