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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7C014-02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准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七条)
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五条)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办理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受理大厅
乘车路线: 118,392,748,701:二里沟东口下
联系电话: 83979426、83979427、83979515
监督电话: 83979446
相关网址: //www.bjda.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准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是指“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的委托配制或属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用于戒毒、手术、重症治疗等化学药制剂,因临床治疗急需而市场无相应药品供应时,申请的委托其他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制剂;
2、医疗机构制剂仅限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剂型《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通过《〈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达标检查标准》检查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制;
3、制剂委托方应对制剂委托配制的受托方资质进行审核,其通过《〈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达标检查标准》检查的配制范围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范围应满足该制剂配制,且具有与配制该制剂相适应的生产与质量保证条件;
4、制剂委托方负责委托配制制剂的质量控制和使用。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委托配制制剂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对配制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托方应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工配制,并按规定提供检验报告书,保存所有受托加工配制文件和记录。严禁受托方销售使用制剂;
5、委托配制制剂的双方应签署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并具体规定各自对制剂委托配制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责任,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委托配制申请;(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并打印)
2、委托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3、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中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提供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受托方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通过GPP达标的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GMP证书复印件;
6、委托配制的制剂质量标准、配制工艺
7、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提供委托配制的制剂原最小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实样;
8、委托配制的制剂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式样及色标;
9、委托配制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10、委托方对受托方配制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
(二)制剂委托配制申请延期的,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前次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件》;
2、前次委托配制期间委托配制及制剂质量情况的总结;
3、与前次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件》发生变化的申报材料。
(三)以上两项申请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2、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报资料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3、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首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审核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下达《药品委托生产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受理大厅
3、乘车路线:707:五里沟站下 416:肖君庙站下 416:五里沟站下 405:五里沟站下 421:麦子店西街站下 953:麦子店西街站下 627:四元桥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4268397942783979515

5、监督电话:83979446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da.gov.cn

样表下载

委托配制申请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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