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法理学:法的渊源

发布日期:2012-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一)法的渊源的含义

  我国目前所讲的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法的渊源两种不同的解释。

  1.在实质意义上,法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来源,如法渊源于经济经济关系。

  2.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法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

  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将法的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规范、法条纹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规范、法条纹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的间接渊源。

  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

  4.根据法的渊源的相对地位而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

  5.在实践中,法的渊源最主要的分类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1)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

  (2)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