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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考重点之刑法的时间效力

发布日期:2012-05-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律的溯及力问题只是针对未决犯的,对于已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罪犯,不管法律如何变化,也不能再依据新法重新裁判。

  2.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犯罪行为,首先要考虑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即旧法,只有当新法对这一行为处刑比较轻或者根本就不认为是犯罪的,才能适用新法。至于哪个法律处刑较轻,要通过比较新法和旧法法定刑的轻重来判断。

  3. 《刑法修正案(八)》的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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