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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登记(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名称

放射性废物登记

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管理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    8842418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产生放射性废物单位登记卡片(一份)。

2.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表所填内容符合其所提交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内容。

时限:9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9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表格下载

产生放射性废物单位登记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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