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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考民法辅导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发布日期:2012-04-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3.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4.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变动身份关系;事实行为也变动身份关系。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动产抛弃是法律行为;动产先占是事实行为。

  12.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

  13.物权法定原则只限制法律行为,不限制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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