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内车辆上坝批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28C006 |
事项名称: |
在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内车辆上坝批准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期限在内)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
乘车路线: |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
联系电话: |
68556812或6811、6810 |
监督电话: |
68556705、68556955 |
相关网址: |
www.bjwater.gov.cn |
备注: |
|
办理程序
在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内车辆上坝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上坝车辆 (二)注意事项: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表; 2、上坝车辆的基本情况; 3、确须上坝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方案。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申请方式: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68556810或6811、6812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water.gov.cn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