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个人办事 >> 交通旅游 >> 查看资料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车辆建档发证相关表格下载(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6C004-02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车辆建档发证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3、《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乘车路线: 38路、53路、381路、40路、741路、6路、109路、19路、715路、741路广安门站下
联系电话: 83979675
监督电话: 83979678
相关网址: //www.bjjtw.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车辆建档发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经市运输局确认的运力;
2、新增车辆为新车;
3、企业安全服务考核合格;
4、新增车辆符合《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标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新增车辆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2、新增车的提供《运力投放(减少)申请表》(运输局已经审核);
3、新开业的提供《行政许可决定书》(运输局已经审核的);
4、《客运车辆变更登记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予以许可的,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路、53路、381路、40路、741路、6路、109路、19路、715路、741路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75
5、监督电话:83979678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jtw.gov.cn/


 
相关表格下载
客运车辆变更登记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