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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09A001
事项名称: 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审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
4、《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乘车路线: 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 马神庙站,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联系电话: 88549212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cz.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申请收费的单位需提供批准收费的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理由、收费目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征收机关、征收方式、资金管理及收费单位性质、人员、经费来源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等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收费的,还需提供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如果同意当事人申请,需会签市发改委后正式发文告知申请人;
2、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财政局可直接发函告知当事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6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3、乘车路线: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 马神庙站, 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4、联系电话:88549212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
7、网址://www.bj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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