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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批准(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的批准

办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9  620589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图:

办理方式:书面申请

办理依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

办理程序:

一、            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现有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

2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绿地指标审核鉴图意见;

3北京市规划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项目工程占用绿地平面图;(要求: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

5.现有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条件:

1.新建项目确需改变公共绿地使用性质的;

2.申办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3.如举行听证的,符合听证笔录的要求。

标准:

1. 主动安排时间,联系申报单位或个人,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现场勘察,熟悉拟建项目的位置与绿地的关系,正确把握对所报改变使用性质绿地的留、保情况;

2. 如需举行听证的,举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3. 综合现场勘察、听证笔录及查阅各项资料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4. 将审核意见上报主管局长;

5. 对不符合条件的中止许可,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时限:7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对城镇绿化处审查人员提出的审核意见,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对获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制发现有公共绿地(含其他绿地)改变使用性质许可证;对未获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制发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和投诉渠道。

五、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
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
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相关下载

现状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
现状公共绿地改变使用性质申请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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