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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辅导:民法、民事诉讼法如何复习

发布日期:2008-06-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考辅导:民法、民事诉讼法如何复习 

从首届律师资格考试到现今的司法考试,无论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还是《民事诉讼法》,都是考试出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民法部分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的知识考查点,均在不同程度上被历年的考题覆盖。为此,就民法、民事诉讼法部分的复习,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记者:司法考试中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占有较大分值,在备考中,如何把握理论知识? 

  专家:今年司法考试增加到600分以后,估计民商法部分内容的分值会增加到150~160分,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内容约占70~80分,可见这两部分内容的重要性。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尤其是要清楚2004年考试大纲中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往往预示着出题的方向,不可忽视。综合分析2004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民法部分,整体上的内容没有太大变化,体现出考查知识点的相对稳定性,但是在考查方式方面,预计会更加灵活,增加考查区分度,突出司法考试对“司法能力”的考查。因此,建议考生在复习时要把历年的重点考查内容和大纲中的变化结合起来。如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物权优于债权、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等重点知识被多次考查过,一定要精通。 

  对大纲和教材的增加部分,要作好准备,认真分析,精心应对。例如,2004年的考试大纲在物权法的内容中增加了“占有”的知识点,因此在复习中就应当对占有的种类、占有的效力、占有的保护等内容着重复习。民事诉讼法中主要增加了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复习中也应在掌握历年出题重点的同时熟悉该部分的法律规定。 

  另外,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注意各个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不仅因为民法、民诉法本身是不同制度有机联系的整体,各项制度之间相互关联,而且这两个法律之间也相互联系。从民事权利义务到民事责任到各种救济方式,再到对民事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如果不从整体上加以把握,就很难融会贯通,这一点尤其在案例题中更多地得到体现。 

  从历年的试题分析可以看出,民法部分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合同、侵权、人身权、物权以及诉讼时效等方面,知识产权法中的知识点相对容易掌握。在民事诉讼法中,管辖制度、民事证据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占据了考试的大部分内容,这些都是在复习中应当重点把握的。 

  记者:如何对法律条文内容进行复习? 

  专家:在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教材和法条应当并重。具体到民法部分,尽管大部分试题主要考的是法律条文的规定,但教材上的内容也有表现。例如民法中的物权部分,特别是所有权的部分在现行立法中没有反映,就只能在教材里面加以阐述,所以教材和法条缺一不可,只有在具备足够的背景知识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具体问题。 

  同时,由于司法考试侧重于考查具有可操作性、应用性的内容,因此在复习中要格外重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凡教材、法条之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知识点就有相对较高的命题价值,偏重理论原理、无法在实务中操作运用的知识点不具有可考性。例如,原、被告等当事人的确认规范,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案件管辖的规定,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的规范等就值得关注。 

  另外,在复习中要注意司法解释的内容。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的内容,司法解释都占了主要的分量。还需要注意的是,对大纲中新增加的法律条文要重点复习,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往往是命题的新亮点。如新的民事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以及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等,都应当在复习中重点把握。 

  记者:司法考试中民法、民诉法部分的试题有哪些特点? 

  专家:从总体上讲,近年来民法试题增加了理论上的难度,对考生的要求从简单的法条记忆转向了对综合运用概念、原则及原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追求。叠加型的题目在增加,要求考生具备综合运用多项知识的能力,所以考生要有很好的体系性的把握能力。 

  以选择题为例,以前的考试中直接援用法条甚至照搬法条的情况现今已不多见,以案例形式出现的选择题比例逐渐提高。具体而言,民法的各个部分各具特色:①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是民法考查的重点,但是考试形式有所变化:总则部分从单纯的法条记忆转向对相关知识点的综合运用;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每年都在考查之列,其他有名合同逐渐向跨部门、跨章节知识点结合的考查模式转变。②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在分值上仅次于合同法,经过多年考查,主要知识点都已经被覆盖,由此导致两个趋势:首先是重要的知识点每年都出现,存在较多真题变形情况;其次是理论难度加大,以适应考试本身对区分度的要求。③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虽然总体分值不如前两者,但往往与合同法的内容结合考查,以增加考查难度。④婚姻继承法部分分值相对较少,并且出现了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因此在掌握常考知识点的同时,更需要对新内容着重把握。 

  就民诉法部分的试题来说,历年来的题型分布也比较稳定,重点比较明确。考查较多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与举证责任、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仲裁与诉讼的关系等方面。另外,对民事诉讼法知识的考查往往是与其他的实体法结合在一起综合进行的。例如,2000年的试题中,对民诉法的考查就体现在对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公司法等的考查之中,这种情况在历年的试卷中都有体现。由此可见,实体法的相关知识是正确解答民诉法试题的前提和基础。 

  记者:考生在短时间内如何提高复习效率? 

  专家:复习中首先要循序渐进,全面掌握民法的体系结构,做到系统化、完整化,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应对司法考试对司法能力的测试。当然,在复习中不宜深究理论,不需要对所有民法内容都进行研究式复习。每个考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大纲和教材中都有所体现,要注意把握分寸。 

  要安排好复习计划。需要注意的是在时间上要尽量提前,以便留出富余时间应付情况的变动;另外就是要给自己适当的压力,以增强学习效率。不论如何复习,以下几项内容都是不可或缺的:一是熟悉大纲;二是通读教材;三是精读法条;四是模拟练习。 

  目前比较有效的复习途径是,首先进行基础理论的复习,系统掌握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其次是全面复习的强化,侧重于重点法条的分析与理解。第三个阶段是对重点法条进行融会贯通的复习和典型案例解析,提高做题技巧。第四个阶段是冲刺,用全真模考来测试自己的得分能力,对知识体系进行全面的检测。最后进行的是考点、重点、难点的突破,完成查漏补缺。 

  在复习过程中,可以适当记笔记。由于司法考试中复合型题目增多,因此在学习时应注意知识点在同一学科内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尤其是针对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应当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因为这些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将大量出现在司法考试的干扰选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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