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员工口头请假,有效吗?
- 法律问答: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
- 法律问答:用喊名写借条借款是否可以不还?
- 法律问答:因工伤亡后,家属按什么标准进行索赔?
- 法律问答:擅自顶替同事上班受伤致死属于工伤吗?
- 法律问答:停车场贴了申明字样能免责吗?
- 法律问答:没有利息约定借款的利息问题
- 法律对试用期有何具体规定?
-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 “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
- 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
-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能否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 因工负伤,如何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