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劳动、合同类常识 >> 查看资料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 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一般不安排补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