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输了官司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县政府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至少可以采取以下几措施:一是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县政府按日处50元~100元的罚款;二是向县政府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该法还规定,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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