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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的隐私

发布日期:2010-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这个冬天有点冷。哥本哈根,全球变暖话音未落,转眼间寒潮来袭,令人措手不及。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德国柏林,严冬中上演惊人一幕。1月10日下午,一群近乎赤裸的男女突然现身于机场航站楼。所为何来?这可不是冬季健身,也不是行为艺术,而是德国“海盗党”(一个致力于保护个人隐私的团体)抗议政府引进更为严格的机场身体扫描设备。他们几乎一丝不挂,有人在自己裸露的皮肤上写着:“谁来保护我们的隐私?”他们还在微博(Twitter)上留言:“你们无需对我们进行安检了,因为我们已经赤身裸体。”

  由头缘起于2009年12月25号的航班惊魂事件,从荷兰阿姆斯特丹飞往美国底特律的航班险遭恐怖袭击后,美国要求强化航班的安全检查措施,推广人体扫描设备。1月7日,欧盟各成员国官员以及航空安全专家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就是否在欧盟成员国机场使用人体扫描仪进行讨论。人体扫描安检政策于是乎成为欧美各国近来最为热烈的公共话题。与传统的安检措施不同,以往只是扫描行李,对乘客则网开一面,只是遥感检测金属或其他敏感物质,而今人体要像行李一样被扫描透视一遍,方可登机。支持者认为,如果采取这项技术,12月25日藏在嫌犯内衣里的爆炸物完全可以被查出,全身扫描技术可以提升机场的安检水平。反对者认为,全身扫描无异于裸体搜身,会暴露旅客的身体轮廓,侵犯个人隐私,且形成的照片图像可能泄露在互联网上。

  首先,人体扫描事件不是孤立的,而是世界范围内反隐私权运动中的一个侧面。这股潮流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的“911”事件。美国“911”事件后,举国风声鹤唳,公共权力以“反恐”之名急剧膨胀。2001年小布什总统签署饱受争议的《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授予司法部使用窃听器和其他监视技术追踪可疑恐怖分子的权力,可以秘密搜查民宅、窃听人们电话交谈、监测民众使用互联网,开启了以“反恐”之名侵夺公民隐私的先河。许多抗议者认为,“911”之后的美国已经由宪政国家堕落为一个警察国家。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纽约州的负责人塞尔吉曾批评:“面对一个越来越庞大,而且是处于无序状态的监视网,美国人应该受一次当头棒喝才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美国人在充分享受现代社会的同时,付出的却是失去隐私的代价。”机场安检措施只是这个潮流中的一朵小小浪花。我们不禁要问,以何种名义能够牺牲隐私?各国的政治家们提供了各种冠冕堂皇的说辞,诸如“反恐”、“爱国”、“公共利益”等,但在这些宏大话语之下,个体的权利非但没有受到保障,而是一点一滴的慢慢流失。这是一种典型的集体化的思维方式,抽象的集体利益高于具体的人体利益,为此牺牲是值得的,是正当的。果真如此吗?利益的衡量,只能在具体的权利和权利之间进行判断。一个抽象的名义,只是一个符号,它的内容往往是由权力者予以解释和填充的,如果它拥有凌驾于各种具体权利之上的特权,则很容易在现实中演变成“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权力策略。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种事例,以所谓“公共利益”之名行“野蛮拆迁”之实,牺牲的是个体产权,留下的是“唐福珍”们的斑斑血泪。生命、自由、隐私都是基本人权,是各个文明社会所珍惜的普世价值。各类恐怖分子往往借“圣战”之名牺牲个体生命,我们则以“反恐”之名牺牲个人隐私,试问,两者区别何在?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关于这一点,好莱坞的艺术家比政治家更敏锐,早在2006年电影《星战前传3》中就讽喻了当时美国盛行的“反恐”思潮,当银河共和国宣布平叛圣战时,也就是银河共和国被篡夺为银河帝国之时,整个银河议会内爆发出了响亮的掌声。而阿纳金的善良妻子、帕德美女王痛苦地说道:“自由就是如此死亡的,在雷鸣般的掌声之中。”正如不能用恐怖手段反对恐怖分子,不能用野蛮手段对付野蛮人一样,我们不能为了“反恐”而剥夺自己社会成员的自由,不能为了“公共安全”而把社会打造成一个安全的牢笼。最大的恐惧不是来自于我们的敌人,而是恐惧本身。“反恐”也好,“维稳”也罢,最有效的武器不在于现代科学技术而在于对法治和人权的尊重。文明战胜野蛮,正义战胜邪恶,但必须警惕不要被自己的对立面牵引和同化,美国关塔那摩监狱即为文明退化的例证。老总统卡特曾道:“太多年来,我们情愿接受对手有问题且错误百出的原则及作法,有时为他们的价值观而舍弃自己的价值观。我们以火攻火,却从未想过用水比较易于灭火。”

  有人也许会论证,航班上有多位乘客的生命利益,生命和隐私之间是可以衡量的,人体扫描措施是为了生命而限制隐私。笔者认为,安检措施作为自由限制手段,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不必反应过度。比例原则被称为公法中的“帝王条款”,旨在衡量限制目的与限制手段之间的轻重,具体包括: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原则。《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第52条第1款:“对本宪章所承认的权利与自由行使的限制,应以法律规定,并应尊重该权利与自由的本质。依据比例原则,该限制唯于具备必要性时,并确实符合欧洲联盟承认的一般权利的目的或保护他人自由权利的必要者,始得为之。”在机场安检问题中,乘客的生命并没有面临着直接的、现实的侵害,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对此传统的安检措施足以应对,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人体扫描是预防风险必不可少的手段,而该技术却实实在在的侵犯着无数人的隐私。隐私源于蕴藏于人性幽暗之处的羞耻之心,是个性独立、自我认同和人格尊严之本。如果人体像行李一样被扫描、被观测、被搜查,甚至被拍照留存,那人性的尊严何在?因此,即便政府限制隐私权的目的合法,但采取的手段不合理,以致所造成的代价远超所获利益,则该限制措施仍将因违反比例原则而被推翻。如果因为机场特殊就可以罔顾比例原则,推而广之,后果不堪设想。机场需要安检,那么地铁站、火车站、学校、医院等都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人肉炸弹”的袭击目标,这些充满危险的公共场所是否都需要人体扫描安检?如果人体扫描也无法防范,是不是需要更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呢?人体扫描再进一步就是思想扫描,防患于未然嘛!出门公干必须进行心理测验、测谎检查,或者开介绍信证明出身清白、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这样的社会我们似曾相识吧。

  隐私权之可贵,在于它是保障私人自由、构建多元社会的根基所在。我们的生活建立在隐私的基础之上。美国最高法院曾将个人隐私当作庇护所,“在那里,个人的思想不受侵犯。即‘人的思想不是民选政府管理的对象,也不受司法管辖’”。如果一旦丧失隐私权的根基,人们就便不可能实际享有言行的自主权,公共领域中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都将成为沙滩上的楼阁。因为没有隐私权的保障和屏蔽功能,个人的思想、感情、信念、记忆、希望、欲求、言论、行动乃至身体都将赤裸裸的暴露在公众的目光之下,其中当然包括公共权力的这个无所不在的“利维坦”。因为公开是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当一个人感觉被盯着的时候,他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压抑。在国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透明的个人将被迫与社会标准保持一致,从而任何选择的自由将丧失殆尽。乔治.奥维尔的著名寓言小说《一九八四》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丧失隐私的世界,“老大哥在看着你”就是一个象征。现代科技的进步更使得对隐私的监控如虎添翼。美国有学者撰文称,日常的信息资料的搜集、在公共场所的自动监视的增加、对面部特征的技术辨认、电话窃听、汽车跟踪、卫星定位监视、工作场所的监控、互联网上的跟踪、在电脑硬件上装置监控设施、红外线扫描、远距离拍照、透过身体的扫描等,这些技术使得“隐私已经死亡”。由此也不难理解发生在德国机场的那惊人一幕:裸奔的不是隐私,是自由!

  据悉,欧盟内部虽然对机场人体扫描措施莫衷一是,但也不乏积极倡导的拥趸,意大利一马当先,其内政部长宣称,罗马菲乌米奇诺机场、米兰马尔彭萨机场和威尼斯机场将开始人体扫描设备的试运行工作。真不知道,作为2009年最大的隐私受害者,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在不久前的裸体派对“艳照门”曝光之后,对此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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