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案例题资料:本案应定贪污罪还是盗窃罪
发布日期:2010-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王某系建湖县某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在客户张某取款时候见存折中夹有一张写有6位数字的纸条,推测是张某的存折密码,便将该组数字默默记在心头。之后,王某用一本作废的存折,按照张某的取款凭证条,添上张某的名字和金额,用默记的数字作为密码,通过储蓄所的计算机系统查询后发现张某的帐户上有12万余元。王某将伪造的存折给其男友李某,告知其实情后授意李某将上述存款在另外一个网点全部取出。
[审理]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于王李二人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83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李某虽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其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王某勾结,利用王某的职务便利,共同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王某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王某的窃取行为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仅是利用与职务无关的“工作便利”,不属于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构成贪污罪。王李二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相互勾结,通过非法获取他人密码、伪造存折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合议庭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意见。
[评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盗窃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平和的方式,违反财物占有人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人占有的行为。行为人利用窃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既可能构成贪污罪,也可能构成盗窃罪,区别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员的身份,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根据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主管,主要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被流失的职务活动;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作为生产、流通手段等使公共财物增值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某单位等方便条件(工作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成立贪污罪。
本案中,王某作为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因工作关系而偶然获悉客户的密码,并伪造存折,进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说,王某最终能够得以窃取财物的关键是因为获悉了客户的密码,而这并不是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属于利用与职务无关的“工作便利”。至于王某伪造存折的行为,就更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此外,12万元能否全部作为公共财物予以认定,仍然有待商榷。从现行生效的民事判决来看,因客户泄露密码而致使存款丢失的,银行通常并不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本案中的12万元不能全部认定为公共财物,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属于个人(储户)财产,不属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综上所述,王某作为邮政储蓄所的营业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然而,一方面,王某只是因“工作便利”获悉客户的密码,进而窃取他人财物,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另一方面,12万元中至少有一部分不属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因此,王某不构成贪污罪。李某也就不能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但是,王李二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相互勾结,通过非法获取他人密码、伪造存折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应当构成盗窃罪。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5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48.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96.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热门文章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 司法考试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区别
- 司考刑法案例分析题目精选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事前故意的因果关系错误
- 第29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一、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
- 司考刑法必背考点:一罪和数罪
-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旧对比(法条版)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 司考刑法重点:重叠的因果关系
- 法理学名师指导之四:法的局限性
- 司法考试刑法总论考点:结果提前实现的因果关系错误
- 民事法律关系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流程图
- 法的历史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