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起诉重新分割?
发布日期:2026-10-01 作者:毕丽荣律师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实务要点
-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发现隐匿财产事实之日起计算 3 年,并非从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只要是离婚之后才知晓该财产存在,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即可提起诉讼。
- 证据是案件核心 仅有口头陈述难以得到法院采信,需要收集对应的证据材料:财产线索(银行卡号、房产地址、车辆登记信息、证券账户、公司股权信息)、银行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录音等。 如果财产线索不足,立案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对方名下相关资产信息。
- 裁判规则 经法院审理查实,一方确实存在离婚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隐匿财产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提示:婚姻家事案件个案差异较大,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可直接等同于个案诉讼方案。想阅读更多家事法律实务文章,可全网搜索本律师文章参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毕丽荣律师,联系电话:13538963887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起诉重新分割?
- 起诉前当事人决定不再起诉,律师前期工作完成,无需再补缴律师费
- 检察听证常识科普|听证看不到完整案卷?别误解办案流程
- 民事维权科普:事实占优势,也未必能顺利拿到支持
- 打官司明明自己有理,为什么最终还是败诉?很多当事人都存在认知误区
- 民事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区检市检均不支持监督,还有哪些合法救济途径?
- 一审败诉不要盲目上诉,民事二审改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打官司为什么告错人,就算有理也无法实体审理?
- 枉法裁判的判决书里面,会出现 “投名状” 吗?
- 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二审改判翻盘概率大吗?广州民事二审实务详解
- 派出所笔录复制粘贴,起诉状标准表述
- 司法鉴定存在技术漏洞,法官是否能够识别?
- 法官能否识别司法鉴定报告隐藏的技术缺陷?专家辅助人有什么作用
- 民事诉讼拿不到关键证据?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 收到法院传票拒不签收、拒不出庭?后果远比你想象的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