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也触犯法律?沈阳刑辩律师孟都聊聊维权变敲诈勒索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6-09-08 作者:孟都律师
二、明知商品有问题反复购买索赔,不一定就是犯罪 现实里有不少人,专门盯着有问题的店铺,多次、拆分开下单购买有瑕疵的商品,以此来索要赔偿。很多商家一碰到这种反复来索赔的人,就直接认定对方就是犯罪。如果商家这边商品确实有真实问题,比如标签出错、虚假宣传,就算对方明知道有问题还来买、想要拿到赔偿,单纯这样做,一般不算刑事犯罪。最多算是过度维权,法院可以不支持他的赔偿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驳回重复的举报,但不能只因为对方买的次数多、目的就是赚钱,就直接按犯罪处理。
三、把举报当成要钱筹码,就算商家有错也可能犯罪 很多人不知道,真正的分界线,在于你维权的手段。正常维权是:和商家协商,谈不拢就去举报、去法院起诉,举报就是单纯走官方渠道,不会拿举报当做交换条件。可不少人会换一种做法,直接跟商家说,给钱我就不去举报你,不给钱我就到处批量举报,拿举报施压逼着商家掏钱。哪怕商家确实存在违法,哪怕你索要的钱还在法律规定赔偿范围之内,一旦把举报投诉当成要钱的交换条件,用这种方式逼迫商家出钱,就会触碰敲诈勒索的刑事红线。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孟都律师提醒大家:买到问题商品,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权的权利,但维权也要守住底线。商家有错该赔,但是不能耍手段、拿举报要挟对方拿钱。不能人为制造商品问题去讹钱,一旦维权的目的和手段变了味,普通维权就会变成刑事案件,得不偿失。遇到消费纠纷,走正规协商、举报、起诉的途径,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 孟都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参与聚众斗殴被抓,会不会同时定寻衅滋事罪?
- 办案纪实|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藏钱藏资产?资深主任律师介入,成功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我多次在微信群骂人、威胁他人,会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 我被人报警说寻衅滋事,现在该怎么做?
- 办案纪实|涉贩毒、容留吸毒数罪一案,律师辩护助力当事人获得从轻判决
- 办案纪实|集团利用多家子公司轮换签合同规避补偿,律师帮劳动者确认工龄连续计算
- 热播剧《黄雀》中的罪与罚
- 被逼迫、不情愿签的离婚协议?实话告诉你:很难撤销!
- 办案纪实|黑龙江农民工工地工伤致残,单位拒不担责,律师全程攻坚助伤者足额获赔
- 沈阳刑辩律师孟都:只敲诈几百块就无罪?多次敲诈勒索了解一下
-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到底有什么区别
- 办案纪实|9岁小学生校园突发猝死,律师深挖校方管理漏洞,帮家长成功维权获赔
- 我和朋友一起去闹事,只是站在场边,会不会构成寻衅滋事共犯?
- 沈阳刑辩汪国辉律师谈:为什么涉赌案件判得这么乱?
- 工地务工坠入电梯井致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胜诉案例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