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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务工坠入电梯井致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胜诉案例

发布日期:2026-10-22    作者:张俊杰律师
【案情简介】委托人在建筑工地提供劳务,作业过程中不慎坠落电梯井,受伤致残。事发电梯井口没有设置防护围挡、缺少警示标识,多家施工主体互相推诿,拒绝向伤者赔付。委托人委托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张俊杰律师提起诉讼维权。【办案要点】1、梳理工程发包、总包、分包完整主体链条,精准锁定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责任人;2、固定现场安全隐患相关证据,证明施工单位未尽法定安全保障义务;3、逐项核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项目,配套完整计算依据;4、针对性反驳对方提出的“伤者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的抗辩观点。【裁判结果】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责任方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委托人顺利拿到赔偿款。【律师评析】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范。电梯井这类高危区域,必须落实封闭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做好常态化现场安全管理。如果因为防护措施缺失、管理缺位,造成施工人员受伤,对应的施工主体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很多工地用工并不规范,没有和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难以推进。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人身损害、提供劳务受害的方向起诉维权。工伤程序和人身损害诉讼,二者举证要求、赔偿项目、审理周期都存在明显区别,需要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挑选更适合当事人的维权路径。 不少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有限,和施工方协商赔偿的时候,容易接受远低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方案,甚至签下一次性了结的协议。等到后续出现后遗症、需要二次手术,产生新的开销,就没有办法再继续主张权利。所以发生工地受伤事故,不建议在没有咨询律师的前提下盲目私了。 张俊杰主任提示:沈阳地区工地受伤、劳务受害、人身损害类案件,证据是能否胜诉的核心。事故现场影像、工友证言、住院病历、伤残鉴定意见书、工资记录,都是十分关键的证据。遇到多方扯皮、对方拒赔的情况,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及时固定证据、提起诉讼,依靠法律争取合理赔偿。
张俊杰主任长期处理侵权、人身损害类纠纷,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劳务受害案件,熟悉沈阳本地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接手案件后,首先厘清基础法律关系,确定本案属于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的核心,在于认定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过错。 工地维权本身难度较高,多层分包关系错综复杂,责任边界模糊,普通当事人很难独立理清。专业人身损害律师能够帮你梳理全部主体、梳理过错要点,避开协商、诉讼当中的各类陷阱,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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