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律师李广健谈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以及辩护策略
发布日期:2026-10-24 作者:李广健律师
浙江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司法实务中,被告人、辩护人常将普通诈骗罪往合同诈骗罪方向辩护,核心原因在于两罪的追诉标准与量刑规则存在明显差异。其一,立案追诉标准不同:普通诈骗罪入罪标准为3000元至10000元,门槛低;而合同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为2万元,入罪门槛高。其二,量刑标准尚不明确:目前暂无司法解释细化合同诈骗罪加重法定刑的适用标准,量刑空间相对更宽,辩护余地更大。
从刑法体系定位来看,两罪的保护法益存在本质区别。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章节,属于复杂客体犯罪,同时侵害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罪责评价更侧重于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而普通诈骗罪规定于侵犯财产罪章节,仅单一侵害公私财物所有权,罪责评价仅围绕财产损害结果的主客观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403号王贺军合同诈骗案明确了两罪的核心区分规则以及在某些案件中两罪可能同时适用:“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但是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二是犯罪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三是犯罪手段不同。合同诈骗罪只限于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在手段与方式上则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当行为人既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又实施了普通诈骗行为,而且两种行为都构成犯罪时,就应当适用刑法中数罪并罚的规定,分别定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实行并罚。”
二、合同诈骗罪的单位犯罪认定与律师辩护要点
单位犯罪属于典型的法定犯,即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否则单位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在我国刑法中,单位是拟制人。单位不具有行为能力,其行为必定是需要自然人具体实施完成。单位成员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仅只体现了单位成员的意志,同时也体现单位整体意志和单位整体利益,因而构成单位犯罪。
如果一起犯罪被认为是单位犯罪,实施行为的自然人不再独立构成犯罪,而是作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且责任往往要轻于被认定其为自然人犯罪的处罚。究其原因,是因为已经对单位处以刑罚,直接责任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要考虑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否则就有重复评价或加重处罚之嫌。
由于民营企业家兼具企业实际控制人与自然人的双重身份,实务中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是认定单位犯罪的核心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案例第305 号马汝方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中指出:如何判断单位成员所实施的行为(尤其是数个单位成员共同实施的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就成为实践中认定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关键。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在实践中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具体判断:(1)单位是否真实、依法成立;(2)是否属于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下的行为;(3)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4)是否以单位名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明确了三种排除单位犯罪、直接认定自然人犯罪的情形:第一,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实施犯罪的;第二,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第三,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单位犯罪的辩护具有双向性。对于大部分案件,将自然人犯罪辩护为单位犯罪,可大幅降低企业家的个人刑事责任。但部分案件中,单位被认定犯罪后,会直接导致企业丧失招投标资质、上市资格、行业准入资格、银行授信等,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经营停滞等重大损失。辩护重点反而要论证系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整体意志无关,争取把单位犯罪排除在外。因此,辩护律师需结合案件实际、企业经营现状综合研判,灵活选择辩护方向,既维护企业家个人权益,也最大限度保全企业经营价值。
三、 律师要说的话
司法实践中,以单位签订合同涉及合同诈骗的案例最多。企业家涉合同诈骗案件的辩护,要有跳出案件看案件的“大辩护”思维。要从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出发,采取“先立后破”的方式,结合案发背景、行业知识、商业模式以及相关证据链条,从“情理法”进行定性和量刑两方面的有效辩护。
刑法是公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保障,应严格遵循谦抑性原则。民法是私法,依赖平等主体之间的意思自由和权利义务对等。如果以国家强制力干预本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当事人之间很难在平等的状态下对话,最终会影响整个经济环境和诚信体系,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合同诈骗往往与民事欺诈释放相似,但法律后果天壤之别。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可以在百度里搜索“李广健律师”找到联系方式免费提供咨询。
李广健律师,67年1月生,湖州南浔人,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浙江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半个世纪人生路,千百案卷风雨雷,巧解人间纷繁事,爱在心中剑在手”——这是他的职业写照。浙江大学双本科学历,拥有工程师、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复合型智力结构,使他能够以多维度、多视角去精分细缕找到最佳抗辩点和立足点是他最大的优势和与众不同。在2009年他代理的女大学生依别墅栏杆倒塌致残索赔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收录播出;担任当街故意杀死二人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靖(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二审均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他坚持本案“道德因素的抱不平”是激情杀人,罪不必死,他的这一辩护意见,最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采纳,改为死缓。2019年担任朱某华涉嫌二千万元金融票据诈骗案的辩护人,被控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他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被告人当庭无罪释放;2021年担任了公安部督办曾在广东省东莞市杀人后逃匿十多年后又故意杀人的蒋榜某故意杀人案辩护人,2021年担任了23年前发生在湖州市菱湖镇养鱼家庭全家三人被灭口的重大杀人案的辩护人;2022年担任了江苏宜兴被告人张某18亿元非法集资案的辩护人....,多起刑事案件,经他辩护代理,有的,在公安阶段就撤销案件,有的,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免于起诉,有的,在法院审判阶段改变罪名或者从轻处罚。
近年来,他代理的“岩韵”商标侵权纠纷案胜诉被评为2017年度湖州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江苏某担保公司职业经理人吴某某,误在股东会会议记录上签字,而至使承担了亿元以上的个人担保责任,他坚持“员工不为公司经营好坏承担担保责任”的朴素法理,一直坚持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后改判吴某某无责任。他曾代理了大理中能公司与云南上市公司“昆钢嘉华”之间涉案金额超亿元煤炭质量合同纠纷的二审改判胜诉案。.... 疫情期间,他还成功代理了上海市浦东区首例试管婴儿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以及多起当地公务员、教师、医生、企业家、外籍等社会知名人士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疑难案。一串串闪亮的成功案例是他职业道路上的里程碑。“专业专注”是他的符合。他的事例和成功案例分别被《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刑事辩护大律师》、《法律年鉴》和《中国好律师》专业杂志收录。
“理性、广博、稳健”是他名字三个字对律师工作的最好阐释。他从企业高管转身成为律师,近二十年的律师生涯,始终不忘服务企业之初心,倡导“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智慧”,以“法律诉讼零风险、工伤事故零发生、产品质量零缺陷”的“三零”为自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责任,除了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外,还担任了湖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市级人民监督员,区人大立法专家,镇新联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永远要把委托人委托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永远不要等到案件有了结果而后悔当时没有聘请一位好律师”!在百度搜索“李广健律师或者律师李广健”更详。电话/微信1364572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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