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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案例:沉香消费纠纷,口头承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26-08-19    作者:毕丽荣律师
案情简介当事人成乐在商场花费 5530 元购买沉香原料,购买时商家口头承诺,该沉香可以通过抖音平台质检,若无法通过审核可以办理退款。当事人购回之后加工成手串,准备在平台销售,但该货品未能通过平台质检,无法上架。成乐找到商家,要求按照当初的口头约定退款,遭到商家拒绝。商家抗辩,沉香出现掉色、成色变差,是消费者泡水、保管不当造成,已经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款。 成乐不认可该说法,陈述自己从未泡水,仅手部出汗接触就发生掉色,属于商品本身材质问题,损失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双方协商无果,前来寻求法律帮助。本人接待当事人之后,向其讲解《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同意调解。随后通知商家到场参与调解,商家携带样品到场。 说明:商家提出保密要求,不同意拍照,不披露店铺名称、联系方式,案例仅用于普法。争议焦点1、商家口头承诺货品可通过平台质检,无法过检是否应当履行退款义务; 2、沉香掉色,是商品本身质量瑕疵,还是消费者保管不当造成,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商家坚持系消费者操作不当损坏货品,坚决不同意退款。律师向双方释明,口头承诺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具备法律约束力;商家主张消费者损坏商品,应当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仅凭外观主观推定消费者过错。考虑本案涉案金额五千余元,如果提起诉讼,会耗费双方大量时间精力。律师居中反复磋商,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风险,互谅互让。调解结果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总货款 5530 元,扣除 1300 元,商家向成乐退还 4230 元。现场转账结清,该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就本次交易不再互相追究责任。律师提醒1、文玩类商品交易,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重要约定尽量保存聊天记录、录音证据,避免发生纠纷之后举证困难; 2、贵重物品收货时,应当对商品原貌拍照录像留存,区分商品原生质量问题与后期使用损耗; 3、小额消费纠纷,诉讼时间成本较高,可以优先选择律师调解,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损耗。毕丽荣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53896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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