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人公司型诈骗案:业务员缓刑辩护实录
发布日期:2026-07-18 作者:蔡旭昌律师
引言:当 55 个人同时站上被告席
公司型诈骗案是刑事辩护中复杂度较高的案件类型之一。当一家公司整体涉嫌诈骗,从管
理层到业务员被一并追诉时,案件往往涉及几十名被告人、数百笔交易和错综复杂的共同
犯罪关系。在这类案件中,处于末端的普通业务员,究竟应该如何辩护?是跟着公司一起
承担全部责任,还是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
本文以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蔡旭昌律师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件为样本,还原 55
人公司型诈骗案中业务员角色如何实现缓刑辩护的全过程。该案案号为(2023)豫 0104
刑初 408 号,由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案情概述:一家教育公司牵出 55 名被告人
焦某系河南盈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业务员。该公司以教育服务为名开展业务,
后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诈骗,公司上下从法定代表人、主管到业务员共计 55 人被追究
刑事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全部 55 人提起公诉。其中,公司管理层、主管
人员面临的量刑明显更重,部分主管级别人员被判处 2 年 6 个月至 4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焦某作为一名普通业务员,虽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但同样面临诈骗罪指控,一旦判处实
刑,将留下犯罪记录,对未来就业和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焦某家属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委托了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蔡旭昌律师担任辩
护人。蔡旭昌律师自 2021 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在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积累了
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辩护思路:从"角色定位"切入寻找突破口
接手案件后,蔡旭昌律师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了系统梳理。55 人同案的公司型诈骗案,
卷宗材料数量庞大,证据链条涉及公司经营的全流程。在这种情况下,辩护的核心问题不
是"公司是否构成诈骗"—— ——这一点对辩护人而言几乎没有争议空间 而是焦某在整个犯
罪结构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应当承担多大范围的责任。
(一)精准定位:普通业务员,非核心管理人员
通过详细阅卷和与焦某的多次会见,辩护人确认了几个关键事实:
1. 焦某系通过正常招聘进入公司,担任基层业务员岗位;
2. 焦某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不对业务模式的设计、话术的制定负责;
3. 焦某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收入水平在公司中属于较低层次;4. 焦某对公司整体的诈骗架构并无完整认知,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在主管指导下与客户对
接。
这些事实指向一个明确的法律结论:焦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而非主犯。
(二)法律依据:从犯的认定与处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公司型诈骗案件中,司法实践通常会根据被告人在公司中的层级、参与程度、获利情况
等因素,区分主从犯。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主管等核心人员通常被认定为主犯,而普
通业务员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从犯。
(三)认罪认罚与退赃:争取从宽处理的程序路径
在确定从犯辩护方向的同时,蔡旭昌律师还建议焦某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5.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6. 积极退赃:将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的提成等收入全部退缴,表明悔罪态度;
7. 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自己在公司的工作情况,不回避、不隐瞒。
这三项措施在量刑环节均具有实质性的从轻效果,也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基础。
三、庭审辩护:围绕三个核心展开论证
(一)第一层:从犯地位的充分论证
庭审中,辩护人围绕焦某的岗位职责、参与程度、薪酬水平等维度,充分论证了其从犯地
位。辩护人指出,焦某作为公司最基层的业务员,既不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也不掌握诈
骗的整体运作模式,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仅是辅助性作用。辩护人提交了焦某的劳动合
同、工资流水、岗位职责说明等证据,佐证其在公司中的底层定位。
(二)第二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辩护人向法庭提出,焦某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审查起诉阶段
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
五条的规定,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第三层:退赃行为体现的悔罪态度
焦某在家属的配合下,将工作期间获取的全部提成收入予以退缴。辩护人向法庭指出,退
赃行为体现了焦某真诚的悔罪态度,也弥补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应当在量刑时予以
充分考量。四、判决结果:缓刑的实现
经过审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从犯认定、认罪认罚从宽等核心
辩护意见,对焦某作出如下判决:
? 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
这一判决结果在同案中属于较轻的量刑。相比之下,同案主管级别人员的量刑为 2 年 6 个
月至 4 年不等,焦某的缓刑结果体现了法院对从犯从宽处罚的司法精神。
缓刑意味着焦某不需要入狱服刑,可以在社区接受矫正。更重要的是,缓刑判决为其日后
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保留了空间。
五、案件复盘:公司型诈骗案业务员辩护的关键要素
回顾本案,能够成功争取缓刑,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准确的角色定位是辩护基础
在 55 人同案的大型公司型诈骗案中,如果不区分层级地"一刀切"辩护,很可能导致量刑
的混乱。辩护人准确识别了焦某"普通业务员"的角色定位,将其与主犯、主管做了清晰的
区分,这是从犯认定的前提。
2. 认罪认罚与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必要条件
在诈骗罪辩护实务中,尤其是公司型诈骗案件中的从犯,认罪认罚和退赃通常是获得缓刑
的前提条件。法院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会重点考察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实际的退赔行
为。
3. 量刑辩护需要系统性策略
缓刑辩护不是简单地"请求法院从轻",而是需要将角色定位、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社会
危险性评估等多个维度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量刑辩护体系。
六、延伸思考:公司型诈骗案件中业务员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随着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力度的持续加大,不少正规企业的员工也可能因为
公司整体涉嫌犯罪而被卷入刑事案件。尤其是教育培训、金融理财、健康咨询等行业的业
务员,如果所在公司的业务模式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情形,业务员群体面临的刑事
风险不容忽视。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推广工作的人员而言,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8. 入职前了解公司业务模式的合法性,对于明显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的业务保持警
惕;9. 保留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岗位职责文件等,这些在必要
时可以作为区分角色的重要证据;
10. 一旦涉案,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就明确辩护方向,争取在审查起
诉和审判阶段获得有利的处理结果。
结语
55 人同案的公司型诈骗案件,对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耐心都是考验。在郑州市管城回
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通过准确的角色定位、系统的辩护策略和有效的量刑论
证,普通业务员焦某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它独特的辩护空间,关键
在于能否找到正确的切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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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蔡旭昌律师 |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执业方向: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暴力犯罪、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联系电话:1513878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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