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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增加或减少的法定条件

发布日期:2026-06-04    作者:王刚律师
办理濮阳离婚案件多年,经常遇到离婚多年后一方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案件,结合民法典及濮阳司法实践,梳理抚养费变更法定情形。 一、抚养费可以调高:物价大幅上涨、子女患病升学开支激增、抚养方收入锐减,原定抚养费无法覆盖子女日常开销,可起诉增加抚养费; 二、抚养费可以调低:给付抚养费一方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失业长期无收入、再婚新增多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经济负担显著加重,可依法申请下调。 濮阳法院裁判抚养费以子女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支付方经济收入三项为基准,主张变更抚养费需要提交收入证明、医疗票据、学费单据等佐证材料,无证据支撑的变更诉求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落款:孙常佳|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 埋词:濮阳离婚律师、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濮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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