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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物,女方全额追回26万元

发布日期:2026-05-02    作者:程岩律师
案情简介陈女士婚后发现男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且男方多次向第三者转账、购买贵重物品,累计金额达26万元。男方虽承认出轨事实,但拒绝向第三者追回已赠与该第三者的财物。陈女士遂委托律师提起赠与合同无效纠纷诉讼,要求追回上述财产。律师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应整体认定为无效。女方有权请求第三者返还全部受赠财物,无需区分份额。办案过程接受委托后,指导女方全面固定男方与第三者的出轨证据、转账记录、购物消费凭证及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财产赠与证据链条。向法院起诉第三者,主张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庭审中,就男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第三者非善意受赠等法律问题进行系统论证。案件结果法院认定,男方在婚内出轨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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