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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离婚律师|男方婚内挥霍百万,法院判全额返还女方

发布日期:2026-04-14    作者:程岩律师
【关键词】 郑州离婚律师 程律师 河南首航 挥霍财产 损害赔偿案情简介:郑州王女士与丈夫结婚10年,育有一女。2024年丈夫起诉离婚,同时被发现:分居期间将卖房款90万、补偿金30万用于炒股巨亏、网络打赏主播,合计挥霍130余万元。王女士找到河南首航程律师律师维权。争议焦点:?男方辩称:“钱是我赚的,我有权花”?能否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要求男方赔偿/少分?律师策略(程律师):1.固定流水证据:调取银行记录,证明大额支出未经女方同意、非家庭开支2.法律定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内收入属共同财产,单方挥霍属侵权3.分割方案:主张将挥霍金额视为男方已分财产,现存财产全归女方判决结果(郑州某法院):?认定男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130万元?现存财产全部判归女方,男方分文未得?男方需额外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律师点评(程律师):郑州离婚律师程律师提示:男方擅自大额炒股、打赏、赌博等,均属挥霍。遇此情况,女方可委托律师固定流水、主张少分/不分,并索赔。保护财产,从制止恶意挥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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