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共同购房纠纷案 ——大额婚约财产,获得法院支持
发布日期:2026-03-01 作者:牛志强律师
案件难点:
- 款项性质认定困难(借款、赠与还是婚约财产?)
- 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举证难度大
- 涉及多笔款项,金额认定复杂
律师工作:深入分析法律关系,主张案涉出资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婚约财产,通过梳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出资目的是缔结婚姻,现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返还。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支持当事人诉求。
案件意义:明确了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出资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应当返还。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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