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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终止后,对方持续骚扰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11-27    作者:韩翔律师
同居关系虽不同于婚姻关系,但当双方因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终止同居生活后,若一方持续对另一方进行骚扰,不仅会给对方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还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同居关系是否经过法律登记,每个人都享有基本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虽然同居关系不直接等同于家庭关系,但骚扰行为若构成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侵害,同样适用相关法律保护原则。若对方通过言语威胁、跟踪、纠缠、骚扰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严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秩序,这已涉嫌构成对隐私权、安宁权的侵犯。
面对持续骚扰,第一步应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表达拒绝和不满,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骚扰者进行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保留好所有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截图、视频监控等,这些将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若骚扰行为升级,严重威胁到个人安全,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骚扰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务必确保所有材料完整、有效。
总之,同居关系终止后遭遇持续骚扰,不应选择沉默忍受,而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保护我们免受侵害的坚实后盾,勇敢站出来,让骚扰者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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