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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判:“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按揭贷款,由开发商兜底!

发布日期:2025-10-27    作者:赵丽律师

房地产与金融法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标杆性案例——陆某、张某千诉盐城融某置业有限公司、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成功入选案例库,入库编号为 2025-07-2-091-001!
这个案例,精准地回应并解决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核心难题:当开发商违约无法交付房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双双被解除时,各方责任应如何公平、合理地划分?
本案的裁判要旨,清晰地确立了以下原则:
1、开发商是最终责任承担者! 法院明确,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不仅需要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首付款,更必须承担购房者向银行偿还的贷款本息。这彻底打破了以往可能由购房者独自承担部分损失的不公局面。
2、保护购房者权益是核心! 判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作为弱势方的购房者的利益,确保他们不会因开发商的过错而陷入“钱房两空”还背负巨额债务的困境。
3、理顺了三方法律关系! 此案为处理开发商、银行、购房者之间的复杂三角关系提供了一个清晰、公正的范本,对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1.
这个案例的成功,是司法实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护民生权益的典范之作,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金融风险防范贡献了宝贵的司法智慧。
案例入库编号 2025-07-2-091-001,不仅是一个编号,更是正义的坐标,是未来同类案件援引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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