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被终本怎么办?
执行案件被终本了,申请人都会有很多疑惑“终本是什么?为什么终本,终本了法院还管不管了,能否申请继续执行等 ”以下简要给大家讲解执行案件终本的有关问题。什么是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或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制度。
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审批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人签字确认或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经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院长签字确认后,法院便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认为“终本”有问题,怎么办?
根据《终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案件终本后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
终本后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简言之,不论该案件被“终本”多久,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申请恢复执行需要哪些材料①恢复执行申请书:
②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
③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⑤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全面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例如,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名下车辆的实际位置,对于部分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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