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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撤回劳动仲裁

发布日期:2024-08-01    作者:陈亮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涉及到劳动者主动撤回仲裁申请,这种情况能否重新申请仲裁呢?我们简单叙述一下。
一、   自己主动申请撤回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自己主动撤回可以再申请。
 
二、   视为撤回的
这种情况是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种规定显示了对申请人过错的惩罚,因此诉讼程序是很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
 
三、   不受理能不能到法院起诉
程序上是可以起诉的,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此要非常谨慎小心。
 
四、   不建议主动申请撤回
除了即刻履行完毕的案件,主动申请撤回的案件申请人容易吃亏,被告如果没有诚信意识不给钱,又要重新起诉,最好要劳动仲裁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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