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是被告一项权利
发布日期:2024-02-05 作者:陈亮律师
一, 答辩的性质
答辩是被告的权利,是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总体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
二, 答辩权利可以放弃
既然答辩是一项权利,原则上权利可以放弃,被告可以不庭前答辩的,开庭直接陈述即可。
三, 案情复杂的还是建议提前答辩
让法官知道你的抗辩理由,如果案情复杂,开庭时候陈述法庭不一定记得清楚,庭前答辩提供书面形式会好一点。
四, 必要时需要及时反诉
抗辩仅仅是消极地防御,如果还想要对方额外的赔偿,一般需要及时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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