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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存疑,如何诉讼确认?

发布日期:2024-01-11    作者:黄维宝律师

亲子关系在法律层面表现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友咨询:
  亲子关系存疑,如何诉讼确认?
  律师解答: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当事人提出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正当理由主要有三个:
  其一,在妻子受孕的时间,夫妻双方因为客观原因而没有同居;
  其二,在妻子受孕的时间,丈夫没有生育能力;
  其三,经过亲子鉴定,认定妻子不是自丈夫受孕。也就是说,经过DNA鉴定,证明孩子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
  律师补充:
  亲子关系对婚姻家庭关系影响巨大,除了会影响夫妻关系的稳定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还可能涉及到遗产分配等财产利益。当发现孩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时,可以前往法院起诉确认,但需具备正当理由和必要的证据。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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