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24-01-10 作者:黄维宝律师
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普通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后,双方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的。特别程序是非诉程序,那么,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
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选民资格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律师补充:
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特点: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起诉离婚应该如何操作?对方不同意离婚及被起诉离婚了怎么办——实用指南
- 恋爱共同购房纠纷案 ——大额婚约财产,获得法院支持
- 父母去世后,到底该先办公证还是先打官司?
-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离婚前还能改回来吗?
- 元道通信如何维权,新提交一批立案,索赔征集中
- 沈阳借钱容易要钱难?别让一笔欠款拖垮你:找对人是关键的第一步
- 八一钢铁索赔进展,新提交一批立案,索赔征集中
- 沈阳遇到合同纠纷先别慌:找对人,有时候比占理更重要
- 不真正身份犯的定义与特征
- 江苏2026年度人身损害标准来了(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
- 沈阳房产纠纷怎么走法律程序?看完这篇再去请律师
- 青岛中程如何索赔,新提交一批立案,索赔征集中
- 江苏吴中索赔进展,新提交一批立案,索赔洗车征集中
- 向日葵如何索赔,新增一批立案,索赔持续征集中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